点此给凉山网发送邮件

绵阳市民在某大型超市买到发霉蛋糕索赔 商家态度竟十分恶劣!

滚动新闻绵州城事2019-04-18 09:58:00

近日,绵阳市民贾女士向媒体反映称,4月9日下午,她到沃尔玛凯德广场店采购商品,其中包括一盒4枚装的康师傅妙芙巧克力蛋糕。次日,她拆开一枚蛋糕,竟已发霉长毛,看起来十分恶心。

“我跟沃尔玛总部投诉后,绵阳地区工作人员联系上我,一开始态度十分恶劣,根本没有道歉,当他问我到底想怎么样时,我提出了1000元的赔偿要求,遭到拒绝。”

消费者:

买到发霉蛋糕 商家态度恶劣

“我购买时看了它是1月生产,9月才过期,可是第二天下午拆了一个,竟然发霉长毛了。贾女士见此情况立即拨打了沃尔玛总部客服投诉,11日上午,绵阳本地工作人员致电贾女士提出将其购买蛋糕花费的12.9元退还给她。“我真是不能接受,他什么情况都不问,就打算把钱还我就好,实在是太草率了。”于是贾女士让对方考虑好后再回复便挂掉了电话。

过了一会儿沃尔玛工作人员给贾女士发短信表示愿意按其购买价10倍进行赔偿,并反问贾女士对他说的处理方式还有什么意见。”我一听这话就很来气,现在好像在讨价还价了,仍然没有向我道歉。”贾女士说,于是她将朋友发来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内容发给了对方,上面提到赔偿10倍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赔偿。

他就回复我说我这件事不在这条的赔付范围内,商品有外包装,里面什么样看不见。于是我打了12315投诉。”4月12日下午,贾女士带上从沃尔玛买来的妙芙蛋糕前去涪城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城北管理所,“我等了沃尔玛工作人员半小时,结果他们来了后看都不看我,也不主动询问我情况,而是只跟工商所所长对话。”贾女士说,直到她明确表示了对方的态度无法解决问题后,沃尔玛工作人员才站起来向她道歉。

“我只想按法律条款规定处理,工商所所长拿出的条款和我朋友传我的一样,但沃尔玛工作人员始终说他们对商品包装盒内的情况不知情,不能达到这个赔偿标准。”贾女士告诉媒体人员,她不想再跟蛋糕生产商“康师傅”进行协商,一切按法律规定的首负责任制,在哪买的就找谁。“沃尔玛说在17日之前给我答复,但其实,我认为工商部门还应对沃尔玛作出行政处罚。”

沃尔玛:

与顾客保持沟通 积极妥善解决此事

4月17日上午,媒体人员来到沃尔玛凯德广场店办公室,相关值班负责人表示不能接受采访,需由公司专人作出官方答复。

15时,媒体人员联系上沃尔玛成都事务部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沃尔玛收到顾客投诉后,第一时间与顾客联系。因沃尔玛一直有无条件退换货的政策,所以愿无条件退换商品。

“顾客认为我们服务态度有问题,沃尔玛感到很抱歉。”该负责人表示,在监管部门见证下,沃尔玛工作人员已进行郑重道歉,双方就商品退换货处理方式已达成一致,“只是顾客不在绵阳,稍晚再进行后续处理。在与监管部门沟通后,我们认为赔偿1000元是做不到的。”

4月17日下午16时42分,沃尔玛成都事务部相关负责人发来短信表示,收到顾客投诉后立即对陈列商品进行拆包查验,未发现类似情况,近期也没收到其他顾客投诉,“我们将与顾客保持沟通,积极妥善解决此事。”

随后,媒体人员询问贾女士,是否如沃尔玛工作人员所说双方已达成一致,贾女士说:“没有啊!我在外地出差,都还没去处理,而且绵阳地区工作人员昨天给我发的消息是‘我们老板同意按你的要求处理,1000元'。”贾女士说,她接着追问了什么时候道歉,对方回了句肯定会道歉的,他们的聊天就结束了。“根本没有与我就如何处理一事达成一致,他们内部之间就像还没商量好一样。”

4月17日下午,媒体人员致电贾女士提供的康师傅公司成都办公室,对方表示无法接受媒体人员采访,会将情况告知公司总部,由专人回答商品为何会发霉变质。截至记者发稿前,一直未接到康师傅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

工商所:是否处罚还需请示上级

17日上午,记者来到涪城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城北管理所,当时负责调解此事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2日下午,她当着双方的面拆开了剩下3枚蛋糕,都很正常,并无发霉情况,且商品未过保质期。“这款蛋糕里面4枚都是独立包装的,并且还有一个纸盒外包装,对于商家来说,确实无法从外观辨认出里面的商品已变质。”该负责人表示,调解当日双方因赔偿款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这项条款中注有‘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于沃尔玛是否明知故犯还有待商榷,是否进行行政处罚,我们也还需向上级局里请示一下。”

来源:绵阳日报社 绵州城事综合整理编辑

请先登录

全部评论

最新 /  最热

无心法师2019-04-18 03:25

要一千块,还要道歉 ·····
17回复

sulo2019-04-18 03:52

操,我那次也应该按10 倍赔偿,去天府广场下面吃饭, 吃酸辣粉吃了一根蚯蚓,卧槽。当时觉得恶心,我让她退了我饭前我就急着走了。
12回复

Today2019-04-18 05:24

这个明明是康师傅食品的问题,店家的口头道歉是绝对有的,客户估计是想要一个沃尔玛的书面道歉,两个字送给此人“杠精”,赔了1千不满意难道也想让店家赔一辆66万的奔驰吗
1回复

w.Z 2019-04-18 03:24

在沃尔玛买到过板鸭,包装好的那种,没有观察孔,回去拆开发霉变质了,过来半个多月我拿着小票退了,没有要求补偿。 后来再去,发现那个品牌的鸭子包装上多做了一个观察孔。。。
12回复

迷失@。。。2019-04-18 05:47

杠精!何必呢,别人都答应给10倍赔偿了,还不满意,就为了道歉?像这种情况,对方肯定不知道商品里面会有发霉的情况。
6回复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