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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女子从9楼扔东西 砸死楼下人

滚动新闻天津司法2019-04-19 13:24:17

案情简介:葛某某,女,1967年3月1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山东省聊城市人,受雇于天津市某建筑劳务服务公司。2015年10月30日14时许,葛某某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港西新城某施工现场,清理建筑物内建筑垃圾时,未确定建筑物下是否有人的情况下,就将含水泥块的施工废料从该建筑物九层的窗户扔出,致使正在建筑物下施工的许某某头部砸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葛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15年10月31日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港南治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5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1月19日葛某某被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葛某某以经济困难聘不起律师为由,向滨海新区大港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大港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定中心王立申律师担任葛某某的辩护人,依法为其进行辩护。

承办过程:接到指定通知后,王律师首先认真阅读了案件相关材料,对案情有了初步了解,随即约见了葛某某及其丈夫,向其询问案件具体情况。考虑到葛某某文化程度较低等情况,王律师首先安抚受援人情绪,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告知与讲解,在王律师的耐心引导下葛某某充分配合,把案件情节做了详细说明,并表现出诚恳的悔过态度。王律师还向受援人询问了家庭经济情况、对受害人亲属的赔偿情况等,一一进行认真记录。

在掌握案件情况后,王律师认真查阅分析相关法律规定,为被告人葛某某的辩护做了充足准备;庭审中,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该被告人在犯罪构成中的起因、后果以及主观恶性等,从最有利于被告葛某某的角度进行辩护。王律师指出,本案被告系初犯和偶犯、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和自首情节,符合从轻、减轻处罚条件,且被告人的雇佣单位和受害人家属达成了民事赔偿100万元的和解协议,同时受害人家属对被告人也表示了谅解,遂请求法院给被告人葛某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承办结果:在王律师的尽心辩护下,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葛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案件点评: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疏忽大意、缺乏安全生产意识、法制观念淡薄等而引起的过失致人死亡犯罪,警示意义巨大。案中涉及的被告人葛某某,系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接受法定处罚的同时,如何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是本案的关键。本案中援助律师认真收集材料、分析相关法律规定,为辩护做了充分准备,从而使被告人得到了最低程度的量刑处罚,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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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最新 /  最热

Owen2019-04-19 09:17

傻逼
10回复

一个人的晚宴2019-04-19 10:40

和故意杀人没有区别,我是山东人,我支持枪毙这种东西!
18回复

以往~~2019-04-19 08:50

这样的人很多!都是垃圾
17回复

℡儍尐孓_2019-04-19 08:33

怎么看着像是给律师做广告一样
2回复

2019-04-19 08:39

唉,
23回复

ヅ鼠ゞ尐ぃ弟2019-04-19 10:12

这。。。
2回复

A靖~.~悄悄2019-04-19 08:12

!!!
16回复

冰茶2019-04-19 12:11

标题狗,这是天津人吗?什么屎盆子都往天津头上扣
2回复

织锦如秀2019-04-19 09:26

没人规定赔钱就不坐牢,坐牢就不赔钱!这两者就这么矛盾吗?
2回复

刘玉立2019-04-19 08:35

无知者无畏
23回复

祈望2019-04-19 09:21

该死
6回复

张琪2019-04-19 08:35

害人害己害人害己
7回复

钱串子2019-04-19 08:47

才100万?
7回复

2019-04-19 12:01

这是扔东西扔惯了
10回复

李韬2019-04-19 10:46

太轻了
7回复

阳春三月2019-04-19 08:05

无知
4回复

夏厨子~宇诺厨房2019-04-19 08:16

幸好没毁两家
20回复

Wallace2019-04-19 08:53

介是嘛破文章
22回复

悟*S*空2019-04-19 08:21

逝者说我就100万?
21回复

泡沫2019-04-19 09:06

天津人不干这个事
17回复

我爱LY2019-04-19 10:35

这不是天津人
18回复

人在做天在看2019-04-19 10:42

哪家单位?哪家单位?
23回复

wenjian2019-04-19 10:42

素质低下,以后要戴着安全帽出门
22回复

疏远2019-04-20 01:03

小编你脑子进屎了!是天津人吗?
11回复

宝贝我爱你138204540192019-04-19 09:15

小学生都知道不能高空扔东西,给她点记性,赔钱也要做几年牢
19回复

2019-04-19 13:56

缓刑是啥意思?
2回复

Ray2019-04-19 10:31

为什么不判死刑
21回复

凉山网友2019-04-19 09:27

前两年都是刚建好的高层,砸死的肯定也是工人
24回复

淡定2019-04-19 08:20

这样的结果 会导向什么呢?
5回复

天津利哥专业防水2019-04-19 10:13

这几率估计比中五百万还高
9回复

金伶2019-04-19 08:53

我们这个老小区里经常有人从楼上往下扔东西,真心希望那些人能看到这片文章
4回复

五行2019-04-19 07:18

野蛮施工,酿成悲剧。
21回复

平安2019-04-19 09:03

女人就是厉害,又是农村来的,文化水平不高,要是男人不管你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连打在罚。
8回复

诚信布艺2019-04-19 09:51

无论是谁,你都要注意——不能从楼上向外直接扔东西,以免惹祸伤人!
22回复

诉一世挚爱2019-04-19 08:26

工地本来就是一条命100万,有啥稀奇的?
8回复

野马2019-04-19 10:53

劳务公司安全教育不够,也应承担刑责。
2回复

豆浆2019-04-19 08:08

国民素质啊,作为一个基本人类,不知道垃圾应该仍在垃圾桶吗
14回复

海洋2019-04-19 12:08

往楼下扔东西有可能砸到楼下的人,这点道理三岁孩子都知道,与文化程度低没有任何关系,个人认为应该严判,这属于明知故犯。为了楼下人员财产安全。
2回复

2019-04-19 13:43

这种垃圾就该判死刑,这样对死者,对受害者家庭太不公平,这种垃圾活着对别人就是威胁。
15回复

昆哥2019-04-19 09:23

为什么都是用钱解决?难道花钱就能抵消罪过?我觉得还是应该连打带罚!
19回复

笑看人生2019-04-19 08:47

人有失足,马有失蹄。谁都有犯错的时候,大家宽恕他人吧。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后人引以为戒。
12回复

豆豆妈2019-04-19 10:48

判的太轻了,还过失?,我学会了,以后我和谁有仇,我就从楼上扔东西,砸死逼的
8回复

风轻丨云淡2019-04-19 10:41

都说生命无价,难道拿人死不能复生来换取那可怜的赔偿么?
17回复

namaste 2019-04-19 08:02

想起了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奢华容易,教养很难。有没有人,都不能乱扔垃圾吧?包括开车人。路边那么多垃圾桶干啥使得?
24回复

2019-04-19 09:20

别把这个人说成天津人,天津人做什么事情都还是有底线的,明明是山东人,发生的事情只是在天津
16回复

敢拼才会赢2019-04-19 08:32

家庭困难一百万怎么拿出来的?还有就是施工单位应该也有责任吧?
5回复

ZZY℡11 2019-04-19 08:40

天津市城市户口,死亡赔偿金是70多万,农村减半,已经算不错的了
17回复

gx.w2019-04-19 09:02

都是些陈年旧事,况且明明是山东的民工,却偏偏说是天津一妇女……小编你脑子里有屎吧!
23回复

咫尺天涯2019-04-19 09:01

上法院,是为了一个公道。但在这篇文章中我没有看到一丁点公道,看到的只有金钱,只有利益,只有“我家里人那条命你打算给多钱?”、“只要钱到位,我立马撤诉。” 有朋友评论说,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被报道出来,请问导向是什么? 我给你一个答案:“无本万利”
2回复

佛渡有缘人2019-04-19 23:11

这样的人和故意杀人没区别!这样的人不配减刑,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支持判死刑!
2回复

2019-04-20 07:00

受害人觉得赔偿合理!已经表示谅解!旁观者看看得了!
7回复

酱骨头2019-04-19 07:03

这女的就该枪毙。最讨厌这样的无脑工
21回复

爺洧點謸氣2019-04-19 10:58

犯罪嫌疑人随有过错,但是工地的八大员是干什么用的坐着拿工资的吗? 施工人员都没有安全帽吗?工地起早开会没有安全教育意识知识吗?
8回复

岁月静好2019-04-19 08:35

我是农村的,但农村人也不背这个锅,农村文化低那是以前,再说文化低素质不一定就低。还有我想说一下这种人,你们素质这么低别给别的农村人丢脸行吗,有时市里的说农村人素质低不是没有道理的,某部分素质低的别给农村人丢脸了,做事想想,还有住楼房大声喧哗的,这不是你们家大院里。
12回复

冷漠2019-04-19 08:46

天津有个好律师 真有福气?我能早到向王律师,算我有福气? 可怜啊我
10回复

L2019-04-19 07:43

就算下面没有人 你就能往下面扔建筑垃圾?
5回复

一个人的晚宴2019-04-19 10:26

如果是在楼上施工,由于保护措施缺失或者失手把东西掉落砸死人,这个属于过失!这种故意扔东西的就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
18回复

紅頭小螞蟻2019-04-19 08:39

这女人真该枪毙,如果没有基本的生活常识,建议这样的人老实在村里呆着,别出来打工!殃及无辜,祸害人!
20回复

王利LEO去追梦2019-04-19 09:32

这个缓刑真是很轻了。我国的刑法就是这么设置的,没办法。过失致人死亡。不是有意杀人,但是有意往下面扔数公斤重的重物下去,我觉得这事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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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锦如秀2019-04-19 09:14

应该即赔偿还得坐牢,因为文化程度低就是犯罪的托词吗?受害人家属敢不原谅吗?家里失去了经济支柱再拿不到赔偿款还怎么生活下去?可以赔偿90万元,坐牢15年,警示那些高空抛物者!
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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