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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117万!行人闯红灯致电动车主死亡,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滚动新闻宁波鄞州区广播电视台2019-04-24 15:46:03

2018年12月6日,在鄞州区五乡镇发生了一起行人闯红灯与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车主死亡的交通事故。今天上午,鄞州法院对行人谢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路面监控记录下了当时发生的经过:

12月6日17时35分许,被告人谢某在鄞州区五乡镇环城南路机动车道南车路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由北往南步行穿过马路时,与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由东往西行驶的被害人邓某发生碰撞,双方倒地。

谢某在事发后逃逸,最终造成邓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车辆损坏。

被告人谢某表示,当天风雨交加,自己打着伞对路面情况并没有看清路情况,也没有注意路面信号灯。被电动车撞倒后,自己心慌意乱,怕对方来讹钱,于是就逃离了现场,没来得及查看车主情况和报警。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谢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

被告人谢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对谢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事宜支出时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1170763.3元,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该案的发生让一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殒失,

被害人的家庭因此遭到飞来横祸。

被告人不仅将身陷囹圄,

其家庭也负债累累。

无论是行人还是车辆,

都应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严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自己负责,他人负责,

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只秩序!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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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鄞+客户端

编辑丨芝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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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最新 /  最热

无所谓/fw2019-04-24 22:59

判的好。该
23回复

极光2019-04-24 14:20

判的好。该
5回复

江南草人2019-04-24 23:14

应该对这个新闻进行头条推广,扩大震慑普罗大众的效应。
24回复

3312210792019-04-25 02:45

连车都没有的行人 闯了红灯,赔117万 代价有点大,还是多坐几年吧10-15年!
7回复

凉山网友2019-04-25 03:19

前几天等红灯 对面一群电动车闯红灯 其中两辆开到我边上的时候差点撞一起 吓得我心脏都漏跳了!也幸好我当时是站在花坛边的水泥凸起上 我一个走路的都不怕多等个几秒,这些两个轮子的咋就这么着急
25回复

水晶太阳2019-04-24 23:23

判的好,如果大家都遵守交规,可以避免很多事故。有关部门,也别以人为本的,应该是,谁犯错,谁买单。支持这样的判决。
15回复

我的天空无雨2019-04-25 00:15

能被行人撞死的,也是头一个
20回复

绿野追风2019-04-25 00:35

判的好。该!出事了第一时间就想着跑 ,没有担当的东西!
15回复

幻胧魔皇2019-04-25 00:32

判归判,看那丫也不是个老板,估计能赔个零头就不错了,现在车辆行驶管理非常严格,但是行人和电动车还差的很远
11回复

浙江久能2019-04-25 00:33

应该对这个新闻进行头条推广,扩大震慑普罗大众的效应。看不清路口什么路况,,就敢过马路,怎么不撞死你呢,两个字:活该!中国的人道主义不应该成为这类人的保护伞!
11回复

沙鸥2019-04-25 00:09

交通法如果出台,任何交通事故,闯红灯的全责,那就好了 比如,行人、自行车、电动车闯红灯,被汽车撞伤、撞死,汽车可以无任何责任,并且还能要求对方赔偿车辆受损的损失 这样如果还有人闯红灯,就会有一些人,敢肆无忌惮的撞上去,接着就是没人敢闯红灯了,没人闯红灯,就没交通事故了
20回复

骨头2019-04-25 00:31

曾经骑着电动车从郊区进入市区,跟我一起同一个方向的电动车好几辆,在郊区他们是不管红绿灯的,到了市区就变了一个人一样,看到红灯就停。这就说明一个问题,不是交通法宣传还不够到位,只是处罚力度不够到位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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