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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涉黑团伙12人获刑:发放“套路贷”致大学生自杀

滚动新闻澎湃新闻2019-04-25 13:32:23

有组织地实施经营“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涉及被害人47名(其中在校大学生39名),直接导致1名在校大学生自杀死亡、1名在校大学生跳楼致伤、3名在校大学生人自杀未果,18名被害人受影响退学、休学——4月25日,杭州萧山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胡某某等十二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强迫交易罪一案,其中被告人胡某某多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被告人胡某某伙同麻某某、徐某等通过网络平台经营针对在校大学生等年轻人群的“校园贷”。2017年8月,被告人胡某某、鲍某某租赁房屋,雇佣多名业务员经营线上放贷。2017年10月,胡某某与鲍某某等共同成立公司,开展主要针对在校大学生等的“套路贷”;胡某某还伙同他人开发“凭证云”软件,为实施“套路贷”积累客源。

2017年六七月间,被告人魏某某等到胡某某处学习线上放贷业务并开始经营,随后在桐庐县以“工作室”名义开展“套路贷”。同期,被告人施某某等从胡某某、魏某某、麻某某处学习放贷业务后,以“钱庄”名义开展“套路贷”。

在该组织形成过程中,胡某某为分享客户资源、建立放贷与审核规则,创建了“桐庐帮”聊天群,打造组织重要成员间稳定的联系网络,通过网聊群设置放贷审核规则,明确风险控制规则,并要求违反规则者退出。同时,不断发布信息,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悉,该组织在胡某某领导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中介介绍,长期盘踞在杭州下沙高教园区等地,向在校大学生放贷,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并以制造资金走账流水、假借“平账”垒高借款数额进而“爆单”催讨等手段,向在校大学生等实施以“套路贷”为主的违法犯罪活动。而后,以非法拘禁或威胁恐吓,上门催讨,“谈判”、“协商”为名向家长逼要“高额欠款”等手段,获得财物以支持该组织运转,并将利润投入 “套路贷”犯罪活动,进一步敛财。

法院查明,该组织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涉案数额计291万余元,涉及被害人47名(其中在校大学生39名),直接导致1名在校大学生自杀死亡、1名在校大学生跳楼致伤、3名在校大学生人自杀未果,18名被害人受影响退学、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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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最新 /  最热

小西瓜2019-04-25 09:34

比过去的高利贷凶狠多了,本来大学生接足社会太少,基本无社会经验。容易上当受骗,不知社会上的险恶陷井无处不在,针对学生设计太恶毒了,。
19回复

静泊园茶粧2019-04-25 09:23

从法律角度彻底铲除祸根!抓住重刑!!
14回复

HL2019-04-25 08:44

枪毙
14回复

心换心。2019-04-25 08:49

这个能害死人
21回复

星云2019-04-25 07:06

这不是自找的吗?
1回复

雪峰2019-04-25 08:25

其他不说了,就问这些人渣偿命不。
6回复

风,飞过2019-04-25 07:23

大学生,也就是现在的年轻人,很多人为了更好的生活质量,讲究面子等等,都在寅吃卯粮。跟风欧美的生活方式。这才是根源
19回复

平安就是幸福2019-04-25 07:30

套路贷固然可恨,把他们都枪毙了都不冤枉!难道像大学生这样有文化的人,不应该反思一哈嘛?
3回复

随意2019-04-25 08:46

在这评论的基本没上过大学,或者是老古董了
2回复

凉山网友2019-04-25 08:46

支持政府大举查处套路贷,(放炮)净化社会风气,在我们的地方很多年轻人不务正业,纠集一块,形成套路贷团伙,害得别人债台高筑,父母整天以泪洗面,希望公安部门一个都不要放过,全部抓起来绳之以法
15回复

2019-04-25 08:45

借钱的也不是好鸟 可怜人有可怜之处
12回复

K.F2019-04-25 07:15

大多数大学生套路袋 , 不是为了学习 , 而是为了虚荣心 ! 有需求才有市场 ! 套路袋是可恨 , 但是大学生也应该反思一下 ! 是你们大量的需求 , 满足了套路袋大量的市场 !
18回复

冰冷的大江2019-04-25 06:33

都是大学生了,应该有能力辨别是非,却屡屡上当。不是智商不够,而是虚荣心作怪,互相攀比,怕别人瞧不起,经济条件不行就借高利贷,最后的结果就是这样。
2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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