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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法院判了!买的新车有问题,4S店需退车还要赔车主30万!

汽车我们的东莞2019-04-25 21:58:08

花12万买了部新车

三个月后用车匙竟无法打开车门

才发现车门并非原装

被“坑”之后

东莞常平的苏先生怒告4S店

要求退还购车款并增加三倍赔偿!

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车主!

买的新车被换过车门

2017年1月17日,苏先生在东莞市常平镇某汽车品牌4S店以按揭方式购买了一辆小轿车,车价为99160元,之后又缴纳了保险费、车辆购置税,并支付了按揭手续费、上牌费用等共计2万余元。

2017年4月26日,苏先生用遥控器开车门锁没反应,以为车辆停放了两天没有用电池没电,就用车钥匙打开车门,不料也无法打开,他仔细察看车辆左前门发现,竟然有维修过的痕迹!便赶紧把车送到该品牌东莞4S总店检查。

4S总店检查后发现,车辆的左前门并非原装车门,曾做过维修和更换过配件,内部的配件与右前门明显不同。

苏先生得知这一情况后深感错愕,马上与4S店交涉,希望能协商解决,却一直无果。苏先生认为,购车时,4S店向他提供了《PDI检查项目表》以证明车辆符合标准,其行为已经构成欺诈。2017年5月,苏先生将汽车销售方及生产方一并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购车款并增加三倍赔偿。

法院:4S店欺诈,赔偿近30万元

法院委托了质量技术监督评鉴事务所对案涉车辆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车辆的钥匙与左前门锁不匹配,车辆左前门存在拆换情况。

法院认定,汽车销售公司向苏先生出售的汽车存在较大的产品瑕疵,不符合合同约定,苏先生要求返还购车款理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赔偿问题,法院认定汽车销售方对交付车辆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隐瞒,构成欺诈,对苏先生要求按购车价款三倍标准予以赔偿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汽车销售方4S店向苏先生返还购车款99160元、精品费3000元,赔偿购置税、保险费、按揭手续费、上牌费用等共计21839元,并支付三倍赔偿款297480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4S店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中。

来源: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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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最新 /  最热

飞黄腾达2019-04-26 05:19

开这个先列之后4S店就难稳食了:
17回复

凉山网友2019-04-26 03:09

我爱东莞我更爱她,我们相约长安,不变的承诺只为她!
15回复

暴走男2019-04-25 22:43

好!
21回复

李晓杰2019-04-26 02:17

哪家店也公开才是硬道理,
23回复

※人生如梦※2019-04-25 16:19

活该赔喜4儿子
10回复

大波2019-04-25 15:53

恭喜你啊,可以一赔三!
23回复

长安周挺2019-04-25 17:46

你们觉得4S店会犯这个低级错误吗,换门不换钥匙?
1回复

弘吉2019-04-25 15:56

判的好啊,4S别乱坑人,这次自己掉坑了
2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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