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此给凉山网发送邮件

“膀爷”“座霸”要受罚啦!“五一”天津文明促进条例施行

滚动新闻人民网2019-04-28 09:45:07

“在天津为什么车不让人?”一位来津出差的朋友向记者吐槽,然后她一本正经地介绍,在杭州如果车不让人会被处罚,时间长就成了习惯。“我也希望5月1日以后,在天津,这些文明行为也会成为习惯。”

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赤膊”、“霸座”、 随意插队、“广场舞”扰民、共享单车乱停放……这些不文明行为在天津将受到处罚。

天津部分路口停车线前喷涂“车让人”路面提示标字 张静淇/摄

提高不文明行为违法成本

清明节小长假的天津站,等候检票进站的旅客排起了长队,两个打扮前卫的年轻人旁若无人地站到了队伍的最前方。“年轻人,讲文明应该排队!”身后一位老人劝阻,没想到年轻人一边若无其事地说,“我没上过学,不知道什么是文明……”一边大摇大摆地检票进站了。这是记者亲身经历的一幕。

图为天津站前广场进站口 唐心怡/摄

“文明不是少数道德高尚者的自我约束,而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城市法治建设,将法律手段植入道德规范,是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解决道德问题的举措。”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闫丽彬博士为《条例》点赞。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强调要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立法,把一些基本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泽庆表示,制定条例以法、规、制的刚性和硬度,以法治方式倡导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在法治的框架内,降低不文明行为违法门槛,提高不文明行为违法成本。

“内容全面、标准要高、规范具体、处罚要严。”天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向卓介绍,这是起草《条例》的基本思路, “这部法规涵盖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让群众明明白白地了解倡导什么、要求什么、禁止什么。”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今年立法工作的“一号工程”。王泽庆表示,立法部门深入了解全社会对制定文明行为规范的意愿,相关网页访问量超过50万次,网上留言10万余条。

“这部条例连同去年通过的《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前年通过的《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一起,为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天津市文明办主任刘志刚告诉记者,未来还会把条例列入普法教育内容。

处罚情况录入信用信息系统

“我们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梳理出22种市民最反感的不文明行为,以及陈规陋习和发生率高的不文明行为,比如随意丢弃共享单车、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依法设置了相应处罚。”王泽庆说。《条例》根据不文明行为的类型,与相关法律法规有机衔接。对相关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行为,明确规定按上限处罚;对殡葬祭扫活动中摆放纸牛纸马等迷信用品、“送路”等陈规陋习,明确规定为禁止行为,并设置了相应处罚;对“膀爷”“霸座”等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作了创设性规定。

例如,对公共场所赤膊、大声喧哗、随意插队、“霸座”等行为,规定由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广场舞”音量过大扰民的,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屡教不改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故意丢弃、毁坏或者非法占有共享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等行为,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明确处罚措施和执法部门处,《条例》还规定,不文明行为实施人对劝阻者进行辱骂、推搡、威胁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其不文明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不文明行为实施人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实施不文明行为屡教不改的,依法从重处罚,恶意连续或者多次实施不文明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明确了行政执法部门对不文明行为作出处罚的,应当按照规定将处罚情况录入信用信息系统;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到处罚的行为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此外,《条例》规定不文明行为人身与社会服务折抵处罚制度。“文明引领以教育为主,如换位体验、义务服务等惩戒方式,更有利于从内心和根本上改变行为的倾向。”闫丽彬认为。

志愿者进社区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南开区外宣办供图

改掉恶习陋习,绝非日所能及。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田寿涛透露,公安部门梳理和规范《条例》中涉及公安机关处罚的违法行为案由,并将案由提前输入执法信息综合应用和管理平台。

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基智告诉记者,司法局将《条例》宣传纳入2019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作为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对不文明行为处罚不是目的,执行过程中,关键要做好宣传、形成社会舆论,引导公民广泛、主动参与。“我注意到,《条例》大量使用了‘表彰'‘奖励'‘优待(优惠)'‘指导'‘协调'‘参与'‘共享'等词汇,设立了大量的指导性规范、自愿性规范和鼓励奖励性规范。这些规范,与适当数量的强制性规范有机结合后,将更有利于《条例》深入人心和遵照执行。”闫丽彬说。

请先登录

全部评论

最新 /  最热

Mr.syc2019-04-28 02:52

草 连光膀子都不行了
20回复

宋淑芳2019-04-28 06:20

文明出行。
14回复

夜色无光2019-04-28 06:34

小区里私搭乱盖,基本管不了!
22回复

其实是你不懂我2019-04-28 11:00

应该把文明养狗也列入进来,哎,不文明的人和事多了,早就应该治理
6回复

那一年2019-04-28 05:25

先把小区马路边遛狗不牵绳的,拉屎不捡的沙币们罚了再说吧,市区大型狗越来越多
25回复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