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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了户,340万尾款没了?当心这家中介!

家居房产福建新闻频道2019-04-28 22:54:21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现场》

买房是大事,动辄几百万的支出,让很多买房人在选择房屋时,必须慎之又慎。而对于卖房者来说,也不例外。最近,厦门的一位陈先生很是烦恼,因为他在卖房的过程中遭遇了大麻烦,340多万元尾款迟迟没有到位,而房子却已经过户到了买房人名下。现在八九个月时间过去了,事情还是没有得到解决,陈先生究竟遭遇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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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陈先生通过一家名为合兴居的中介,挂牌出售自己位于厦门集美园博五里17号2604的房产,很快,一位戴先生看中了房子,几经商议,双方以450万元成交。

但是戴先生说,他不是厦门本地户口,在厦门已有一处房产,因为限购政策,无法购买第二套住宅,要找他的亲戚陈某河代买,陈先生同意了。

因为这是常规的买卖流程,陈先生不觉得有异常,于是买卖双方在厦门集美行政服务中心顺利办理了过户手续。

办完交件手续,一位名叫石超的中介说,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领取产权证的取证单应该暂时由中介代为保管。由于尾款还有340万,陈先生不大放心,于是当时又签了一份补充协议。

可让人没想到的事情真的发生了,到了该取新产权证、办理银行贷款收尾款的日子,陈先生却发现,他怎么都联系不上买方和中介了。

经过多方打听,陈先生惊讶地发现,新房产证早已被领走,而这房子又以270万的价格被抵押给了一个叫"刘某燕"的人。更让陈先生讶异的是,这买房人戴先生与中介曾经在同一家中介公司共事过,也就是说,买房人戴先生与中介石超原本就是相识的。

陈先生赶紧前往中介公司,想要讨个说法,却发现合兴居中介公司已经人去楼空,改头换面。

难道余款340万元就这样没了吗?陈先生不甘心,在四处寻找买家和中介的过程中,陈先生发现的意外一个接着一个,因为类似他这样遭遇的卖房者竟然有好几位,目前已经确定的就有5人,而且都与这家合兴居中介有关联,涉及的款项超过了一千万。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意识到被骗后,第一时间找到了厦门中介协会,要求介入此事,但因为合兴居中介没有备案,中介协会表示无能为力。无奈之下,陈先生一纸诉状,将买方和中介石超告上了法庭。

陈先生说,据他们几个受害人的调查了解,当时与他谈买房的戴先生其实也只是一个棋子,幕后的操控者实际是那个叫"石超"的中介和另外两个叫"林晓建"、"李伟瑜"的人。

那么,

律师怎么看待这些购房事件呢?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静斐

在签订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了这种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的一种方法。虚构你那一个款项费,尾款费。然后隐瞒了说他带着去抵押的这个事实。然后达到了这个骗取我们尾款,我们卖方这些尾款的这一个行为,所以如果是这样子的话,那确实是符合一个诈骗罪的一个构成。

现在有4位卖房人已经到厦门集美公安报案,但因为证据等原因,目前均还未受理立案。最新消息是,法院已经将这几套房子冻结,但这些房子都被买房人拿去做了抵押,即使卖房人胜诉,拿回房子也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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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独角兽2019-04-29 01:52

这是欠尾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已,过了户就是人家的房子,人家有权利拿去抵押。
23回复

阿毛哥2019-04-29 01:00

这不是很明显是诈骗吗
21回复

棉花糖2019-04-29 01:16

正常情况下房产过户和贷款申请同步进行,产权证领取时间贷款已经批好了,取产权证就可以抵押。
20回复

/wx独角兽2019-04-29 01:33

然后隐瞒了说他带着去抵押的这个事实。这个完全错误,过了户就是人家的房子,人家拿去抵押,或重新卖出,没有义务通知上家。
5回复

小强2019-04-29 00:11

漏洞啊。抵押和买卖在一个系统运行,清除欺骗。给骗子机会,不给他得手。
11回复

L0Vya锕!斯宜2019-04-28 19:05

那两个人手脚砍断。和他家里面的人一样的干掉。
13回复

Juckey 杨2019-04-29 00:29

诈骗罪要是成立,还有什么困难重重的?该支持的不支持,该打击的不打击。
1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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