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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晋江金店命案一审宣判!

滚动新闻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04-30 17: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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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泉州中院对被告人李某山、何某俊、施某荔犯抢劫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李某山因财务问题产生抢劫金店的恶念,并纠集何某俊、施某荔二人预谋共同实施抢劫。2018年10月下旬,三被告人选定晋江市内坑镇某珠宝行作为抢劫目标并多次踩点。10月29日20时许,三被告人携带刀具等作案工具雇车至该珠宝行附近。被告人施某荔先假意购买黄金,伺机观察店内情况,当店内只剩店主二人时,通过微信通知李、何二人进入珠宝行后再离开。22时许,李某山将被害人曾某流(殁年56岁)骗至身旁,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威胁交出财物;何某俊也掏出刀具抵住被害人曾某影颈部。被害人曾某流与被告人李某山发生撕扯,李遂越过柜台将曾压在地上,向其胸、腹、颈部等处猛捅、砍数刀,致曾失血性休克死亡;同时,被告人何某俊持刀砍伤被害人曾某影颈部。

泉州中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山、何某俊、施某荔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李某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何某俊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施某荔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供稿庭室: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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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最新 /  最热

王锦祥2019-05-01 02:23

三个都得死
4回复

lhs2019-05-01 00:36

大快人心
9回复

沉默是金2019-04-30 23:21

三个都枪毙,
9回复

如意2019-05-01 00:54

情节特别恶劣、立即处死、也免给人民和社会带来严重影响、
11回复

凉山网友2019-04-30 14:22

应该三人都判死刑
17回复

阳光2019-05-01 00:50

不去劳动,去死命
11回复

逗半虾2019-05-01 04:22

才12年?
18回复

長青2019-05-01 00:53

正确处理!
3回复

刘勇明2019-05-01 05:36

当大脑有这种想法时,就等于执行死刑了!
24回复

Never touch feelings again2019-05-01 00:39

所谓富贵险中求,手铐一带狱中留。
9回复

稀里糊涂2019-05-01 07:57

抢劫杀人案,必杀死,最愚蠢的做法
13回复

高山雲雾茶2019-05-01 01:47

什么没有立即死刑都不会死的
5回复

郭俊2019-05-01 00:09

三个都是社会渣子 不应该给机会
21回复

Luffy2019-05-01 00:04

很久没看到死刑了,舒坦
9回复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2019-05-01 06:19

这种人应该枪毙,留着放出来以后还是祸害。
3回复

云中鹤2019-05-01 03:39

蠢人干傻事,三个都弱智,好吃懒做还穷凶极恶,留他们狗命有啥用?通通毙了干净!
25回复

(ω)2019-05-01 01:27

监控无处不在,跑得了么?抢就给他!
6回复

陈明清2019-05-01 00:42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千古定律!
4回复

凉山网友2019-05-01 00:22

判死刑非常好
10回复

宝马X52019-04-30 16:56

三个都枪毙才大快人心。
16回复

杨玉彬2019-05-01 00:00

一个死刑,二个都要判无期。
8回复

狼┭赱吻2019-05-01 02:42

都应该拉出去枪毙!为何有个只判十二年??人家店主好好的一家被他们害得天人永隔~哎,没天理……
18回复

心若薄荷,自然凉2019-05-01 00:53

这事我第一时间知道,我就在附近上班,金店位置在菜市场旁,店铺不大,本晋江内坑人,二个儿子,一个在上海工作,好像一个在家,都没谈对象
14回复

如意2019-05-01 00:18

在补充:抢劫的三人入店抢劫!情节特别严重!剥夺他人生命!三人应该处死刑、这样的人?留下来给社会和人民造成伤害!
1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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