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拿了7.8万中介费却没摸清房产底细
南京的郭先生最近有点烦,本月中旬,他在我爱我家证大大拇指店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看中了鼓楼区的龙湖春江紫宸的一套房,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中注明,这套房只抵押过一次,有一笔140万元的贷款,用郭先生的首付款解押,随后就能过户。
合同中注明:甲方代理人邢XX承诺此房仅有南京地区农业银行抵押供壹笔未注销……
签订合同后,郭先生交了2万元定金,随后,工作人员又催促他交纳7.8万元中介费。
然而付完定金和中介费之后,郭先生却被我爱我家告知,他要的这套房有过“二次抵押”。
郭先生询问我爱我家工作人员:合同中的承诺怎么解释?事先为什么没有查清楚房子有“二次抵押”?
我爱我家门店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事先也不知情,看了房主的房产证才知道。工作人员称,要想顺利完成交易,郭先生得在140万首付款之外,再拿出90万给房主解押。
郭先生拒绝了这个方案,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和中介费。
然而我爱我家工作人员称定金可以退,但是中介费不退。并称郭先生可以继续在我爱我家看房,后续交易中产生的中介费可以用这7.8万元抵扣,多退少补。
记者联系了我爱我家大拇指店的李店长。他表示目前已经让房主自行处理关于二次抵押的事宜,不用郭先生提供这部分奖金。至于解除合同,门店无法处理,已经上报至公司相关部门。
昨天(4月29日)下午,我爱我家南京公司客诉部的徐经理回复记者称,我爱我家决定按照合同的约定,将2万元定金退还给郭先生,目前退款程序正在进行中。中介费已经和郭先生沟通好,将在五一假期结束后再走退款程序。
特报点评:中介不能只管收钱不管服务
作为中介机构,收取了高额中介费用,理应向客户回报高质量的服务。然而,我爱我家竟然连房子有过几次抵押都没搞清楚,这样的服务质量实在难称及格!
更让人摇头的是,事发之后,不是主动检讨自己的过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反而想把由自己的过失导致的后果转嫁到客户身上,如果客户不愿意,连中介费都不退,一副收了客户的钱就吃准了客户的嘴脸,实在是缺乏起码的诚信。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朱延庆 丁俊 编辑/蒋婕)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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